我市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梅州网  www.meizhou.cn  2022-08-18 10:58   来源: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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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消安委办公室联合印发《梅州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8月至2023年5月在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3类重点对象分别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重点将整治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违规设置群租房、可燃物管理不规范、用电设备管理不规范、防火分隔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共性突出风险及相关情形。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消安委牵头负责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整治工作。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明确牵头监管部门,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

  《方案》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方案》的整治措施要求,并落实摸排底数、分类评估、隐患整改、自主管理、综合治理、核查校验等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要全面摸清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底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对照评估问题隐患清单,分区域、分类型、分行业全面开展3类高层建筑突出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要求,边排查、边整改,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全面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3年4月1日至30日,各县(市、区)按照“谁评估、谁核查”的要求,分类对所有整治对象开展全面评估整改工作核查;市级消安委要牵头组织对辖区3类对象核查结果按比例要求进行抽查校验,确保整治工作实效。2023年5月1日至31日,市消安委将牵头组织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核查验证,防止问题隐患反弹,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 罗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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