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腾退 兴宁法院强制清场
本报讯 (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吴浩媚)日前,兴宁法院执行干警将4卡涉案门店进行腾退,并邀请多部门代表见证执行,以实际行动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2020年7月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吴某新、刘某红夫妇被债主诉至法院,经判决,两人共需偿还他人近300万本金及利息。期间,夫妇俩离婚,且均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
后兴宁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吴某新在兴城购买的4卡门店,并于今年1月25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成交。执行干警多次对两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责令限期自行腾退,并到现场张贴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坚决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落实不动产司法拍卖清场交付工作部署,有效控制执行风险,兴宁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8月4日,兴宁法院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吴某新、刘某红到庭,劝说其配合法院清场工作,释明拒不腾退的法律后果,但两被执行人仍不为所动,态度强硬。法院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8月5日早上7点,40多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到达执行现场,并劝导被执行人女儿吴某兰主动交出钥匙配合该院执行。依法强制清场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新的亲属上前阻拦,多次劝阻无果后,该名亲属被押至法院进行批评教育,后该亲属对冲击执行现场的错误行为表示悔悟。经过5个小时努力,法院将涉案门店腾退交付给买受人。
腾退完毕后,执行干警再次向两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兴宁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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