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掉“生鲜灯”让食品还原“本色”

梅州网  www.meizhou.cn  2023-11-20 09:17   来源: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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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德斌

  据悉,广州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的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作出更明确的要求。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关掉“生鲜灯”让食品还原“本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反观生鲜食品摊位上悬挂的一盏盏“生鲜灯”,利用光照颜色,为生鲜食品“美颜”,使其色泽亮丽、明艳诱人,令消费者增加了购买欲望。可这样让食品偏离本色,本身就是在虚假宣传,商家存在误导消费者,利用“生鲜灯”获得不当利益的嫌疑。

  再者,一些商家利用“生鲜灯”夸大商品质量,进而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和利润,对于老实经营者,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禁止使用“生鲜灯”是必要的制度堵漏,通过禁令迫使商家回归正常展示商品的路径,既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不合格食品“鱼目混珠”,也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让商家由拼“美颜神器”,转为拼商品质量。

  在禁止使用“生鲜灯”时,需进一步厘清判定标准和流程。市场监管部门可邀请食品专家、光源专家等,共同制定相关评判标准,同时可发布各类食品的自然光泽样图,以供商家和执法部门参考。至于哪些灯具属于“生鲜灯”,也要发布一个明晰的标准,以将其与常规灯具区别开,避免执法部门误判。

  此外,监管部门需加强执法,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依规处罚,以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对于涉及金额较大、屡犯不改者,则依规重罚,并施以信用惩戒。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如果遇到“生鲜灯”,可通过投诉、举报等积极维权。

责任编辑: 罗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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