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个单位3个人获省委表彰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杨智超)近日,省委表彰一批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梅州1个单位和3名个人获表彰。其中,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梅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饶明新、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杨洋、大埔县司法局副局长江启清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1+1+9”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全面依法治省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批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东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决定授予39个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80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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