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修订企业行为加分扣分标准 强化建筑企业信用评价
本报讯 (记者郑炜梅)日前,市住建局印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2023年版)》《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2023年版)》,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对建筑企业的信用评价,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
据了解,为完善我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我市制定了《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作出明确定义。其中,良好行为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正面评价,对照市住建局制定的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可以获得信用加分激励的行为;不良行为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对照市住建局制定的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应当给予信用扣分或因违规情节严重被直接降级等需进行惩戒的行为。去年,市住建局印发《梅州市建设工程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加分扣分标准》,明确了企业、注册职业人员的加分扣分标准。
记者翻阅2023年版标准发现,相比此前标准,2023年版标准内容更细致。如“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分”要求从此前“在梅州市承建的项目,农民工没有到网站、政府职能部门欠薪纠纷信访投诉”修订为“梅州市承建的项目,在建过程中无任何欠薪纠纷信访投诉,且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无异议的”。此次修订根据工作实际,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我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建筑企业的信用评价。
>> 精彩图文
梅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梅州网(包括梅州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稿件,版权均属梅州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15天内来电或者联系mzrbw@meizhou.cn。
网友评论
用户登录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