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吸引更多人才来梅就业创业 促进更多企业扎根落户梅州
本报讯 (记者黄科)5月4日,我市印发《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在对全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的房产、标准厂房、土地等资产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统一政策标准,想方设法降低企业用地用工成本,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梅就业创业,促进更多的企业落户梅州,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免费生产、免费创业、免费办公、免费展销、免费住宿五类免费实施方式。其中,免费生产鼓励将闲置厂房通过租赁等形式拓展为制造业生产单元,租赁厂房项目应达到一定数额的年经济社会贡献值。企业入驻手续实行全程代办制度,安排专人为入驻企业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项目备案、物业交接等手续,并给予租金优惠等。免费创业鼓励将闲置资产改造为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予以支持,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企业提供一定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免费办公鼓励将房屋、楼宇等闲置资产改造为研发创新、综合办公平台,面向互联网、工程咨询、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等进行招租,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扶持。免费展销鼓励将落实处置后的闲置土地通过租赁等形式进行盘活,用于本地企业开展临时仓储、产品展示、营销推介等,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扶持。免费住宿鼓励将闲置资产改造为人才驿站或人才公寓,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相关人员提供配套住宿,为本地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本科以上大学生来梅求职提供短期免费住宿,留住更多求职者和就业者。
《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产权归属,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市国资委牵头对市管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市属闲置公共租赁住房、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对市属闲置土地进行摸底盘活;梅州高新区、各县(市、区)对本地区闲置资产进行摸底盘活。要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闲置厂房盘活、闲置土地盘活、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就业创业、贷款、税收、科技创新等九项支持政策,盘活利用闲置资产,促进招商引资和推动就业创业。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是我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务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免费梅州”相关项目尽快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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