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已升至红色预警 未来半月干旱持续严防山火
●本报记者 朱绮辉
当前,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已升至红色预警,大部分地区已出现轻度气象干旱,五华县、平远县前后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近期,随着祭祖、进山活动的人数逐渐增多,潜在火险隐患大幅增加,防火减灾问题亟须重视。
我市发生两起较大山火
2月24日14时许,五华县华城镇新桥新二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大火直到次日14时许方扑灭。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当地林业资源较大损失。事发后,五华公安迅速派员进行调查,很快锁定了当地一猪场老板刘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据刘某供认,事发前,他在自家猪场边喂猪边吸烟,烟头未灭就随手扔进附近杂草丛中,未料杂草瞬间被点燃了。
“刘某曾试图扑灭火苗,却未成功,他就急忙去拉自来水水管,因为过于紧张,将水龙头拉断了。紧接着他又跑出去接水,在此过程中耽误了一些时间。”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邹育初告诉记者,当天风势较大且气候干燥,火势很快失去了控制,熊熊山火吞噬了大片林地。当地职能部门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我市多地也纷纷派出支援力量加入扑救工作,经一天一夜终于将大火扑灭。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采取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待林地损失评估完成后,再依法作进一步处罚。
2月26日下午,平远县仁居镇井下村也发生一起山火,经过多方联手近30个小时的努力,大火才得以扑灭,而多年绿化成果已在短时间内化为灰烬。经了解,事发前,犯罪嫌疑人丘某某在山上烧香祭祀,且捎带了爆竹,疏忽大意间引发山火,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案为鉴筑牢森林“防火墙”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各地层层压实责任,突出网格管理、隐患排查,并充分利用广播、LED滚动屏、横幅等方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护密度,延长巡护时间,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全面筑牢森林“防火墙”。我市各级林业部门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持续开展“猎火行动”,重点打击放火、失火烧山行为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同时,各县(区)、镇村以通报违规野外用火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群众的依法防火意识。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导致森林资源被烧毁,以及人员伤亡,并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火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山狩猎、烧杂烧灰烧草等野外用火行为,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广大群众应杜绝侥幸心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森林火灾危害的严重性,切勿麻痹大意。同时,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共同践行绿色祭扫新理念,采取“鲜花祭祀”等无火祭奠、文明祭祀的方式来寄托哀思,避免烧纸、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和烧荒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保障好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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