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属缴交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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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钰然)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12月19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梅州城区税务部门前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缴交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税务窗口、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环市路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富奇路办税服务厅、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缴费。其他县(市)也将于近日全面开通该业务,请参保人关注各县(市)最新通知。
市医保局提醒,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只剩下13天,为避免出现漏缴、断保,请未参保的市民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
责任编辑: 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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