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建议函 调整来梅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本报讯 (记者刘巧)9日,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来梅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防控建议函》(以下简称“《建议函》”),明确非高风险区来(返)梅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及“三天三检三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市对来(返)梅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作出优化调整。《建议函》明确,高风险区来(返)梅人员,抵梅前要通过“健康梅州”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抵梅后开展“5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并在居家隔离的第1、3、5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则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于其他外市来(返)梅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及“三天三检三不”。
《建议函》提出,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进入其他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自行确定防控措施,出访前请提前向相关单位了解具体要求。以上措施9日起执行,与此前健康管理措施有冲突的,按照上述健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我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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