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防控建议函 明确来(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本报讯 (记者刘巧)近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关于调整来梅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防控建议函》(以下简称“《建议函》”),进一步明确外市来(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结合省、市有关要求,为做好来(返)梅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建议函》提出,所有来(返)梅人员,抵梅前通过“健康梅州”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对高风险区来(返)梅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并在居家隔离的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原高风险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低风险区来(返)梅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落地检”及“三天三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有就医、核酸检测等情况必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建议函》提出,除高、低风险区外的所有外市来(返)梅人员,抵梅后自觉落实“落地检”,倡导“三天三检三不”措施即居住地和工作地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此前发布的健康管理措施与上述建议有冲突的,按照上述健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我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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