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拟入选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本报讯 (记者陈思杰)9月5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第五批名单的公示,兴宁市名列其中。
据了解,该名单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和4A级旅游景区评定、旅游度假区和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的通知》上报情况,依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进行验收评审。
据介绍,兴宁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杯花舞)之乡、中国围龙屋之乡、中国花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南方版画之乡。该市目前已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7项,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已创建国家4A级景区2家、国家3A级景区3家、国家级森林公园1家,获评星级酒店5家、星级民宿3家,梅州市星级农家乐8家,国家森林乡村5个、省级森林乡村9个、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个、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条。
该市自2021年6月全面启动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后,创新全域旅游“文化+融合+共享”的发展思路,坚持“产城人文旅”融合,通过出台扶持政策、提升公共服务、深挖文旅资源、完善软硬件设施,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全域旅游业态提档升级。特别是今年以来正式成立了兴宁市旅游协会,粤东云山谷生态旅游区、珍珠红诚意酒城旅游区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兴宁市旅游集散中心全面建成并对外开放,进一步打响“人文兴宁”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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