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小常为 润物无声——记第八批“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陈涛

梅州网  www.meizhou.cn  2022-03-30 11:10   来源: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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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罗玮

  第八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的公布,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官部副主任、团总支书记陈涛的名字位列其中。这是他在这个“学雷锋活动月”收到的“意外的惊喜”;同时也是对“检察蓝”与“志愿红”相互辉映的肯定。

  近日,记者走近这位90后的年轻检察官,了解荣誉背后的点滴故事,记录一幕幕微小而温暖的瞬间。

  把信念融入日常工作

  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陈涛,一身笔挺的“检察蓝”,书卷气十足的他给人感觉更像一位“邻家大哥哥”。而近六年的检察经历让他打下坚实实践基础,练就了过硬的办案能力,同时也让年轻的他在志愿服务的道路上始终践行着“检察初心”。

  作为一名检察官,如何将检察工作与志愿活动相结合?

  “其实在很多人看来,志愿者的工作更多是与公益和援助帮助有关。而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更多做的便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精准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陈涛回忆,进校园宣传法治知识,进社区与市民进行法律互动,上马路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等等都是他们的志愿日常。而在这些主题各异的志愿活动中,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志愿活动是陈涛参与最多也是体会最深的。

  据他回忆,某次到乡村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时,了解到一名小女孩用她在课堂上学到的方法摆脱了坏人的跟踪,及时寻求了大人的帮助,最终成功脱险,坏人也因此被绳之以法。“我们进校园宣传的时候,时常会面临一种情况,孩子们往往觉得自己不会有机会遇到危险,平时对于如何防范危险并不重视。但这个孩子的经历,让我们坚定了‘法治教育要一直做下去’的信念。”陈涛说。

  “参加志愿活动最初是工作需要,后来慢慢成为一种热爱和习惯。”聊起这些年做志愿者的经历,陈涛笑着表示,相较于其他志愿者丰富的志愿活动经验和参与志愿服务的初心,他的经历平凡而普通。而能够获得这份省级荣誉,惊喜之余更多是责任。他表示,法治宣传类的志愿活动,目的是为了预防,不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因为只要在孩子们心里种下了“好好保护自己”的种子,一旦遇到危险就能够启动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机制,从而找到最快、最有效脱险的方法。虽然普法的过程总能遇到困难,但会一直做下去,用有限的力量保护更多的人。

  将温暖当成日常习惯

  “热情、认真、不计较。”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提起陈涛,同事们这样评价。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年轻的陈涛积极响应号召,及时、有序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宁新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上门派发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口头劝导等方式,对外地返兴人员信息进行排查、登记,有效缓解了宁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压力,得到宁新社区和群众的充分认可,彰显了检察担当。“当时,看到全国上下都在为抗疫而万众一心,自己身为检察系统的志愿者我感觉非常震撼,也非常鼓舞,就想着自己也要为抗击疫情出一份力。”陈涛说。

  将责任扛在肩上,将温暖传递下去。据悉,在机关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陈涛还组织成立了兴宁市检察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团结带领青年干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力发扬敬业奉献精神,承担起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任。于是,时常能在清晨、午后看到这支年轻队伍活跃在城区大街小巷的身影,或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发放宣传手册,或细致清理路边电线杆、墙面上的“牛皮癣”、小广告,或清扫大街小巷、卫生死角……

  “志愿活动往往是润物细无声的,我希望我能一直做一名温暖的人。继续带领青年干警在献爱心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让雷锋精神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永远闪光,以实干实绩履行新时代检察干警的社会职责。”陈涛说。

责任编辑: 黄书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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