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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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16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梅州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1.补选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2.补选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3.补选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其他。
责任编辑: 罗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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