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合法权益 推动惠企利民!梅州防范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梅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结合经侦岗位职责,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警企联动协作,创新驱动,主动作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延伸为“我为企业办实事”。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贴心防范服务和金融风险预警,护航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犯罪刑事打击效能实现“三个上升”:侦破经济犯罪案件68宗,同比上升21.4%;刑拘50人,同比上升85.2%;逮捕59人,同比上升195%。
聚合力 构建“同心圆”
在广东、福建两地两次落网,两地检察院均不批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直到2020年12月23日,网上追逃人员陈某胜经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22日移送蕉岭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陈某胜曾是广东、福建两地合同诈骗案的流窜作案网上追逃人员,由于证据不足,在广东、福建两地两次落网后,检察院均不批捕。”经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古晓平说道:“我们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在共同推进‘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中,重新拾起线索,迅速与相关部门交流沟通讨论,制订侦查计划和方案。我们都是抱着必胜的决心,全力以赴侦查此案。”
据了解,该案发生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梁某来经侦大队报案称:2012年11月5日福建省龙岩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胜持福建某火电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前来寻求合作,随后梁某与陈某胜签订了投资煤炭生意的《合作经营协议》,其间发现陈某胜提供虚假材料骗其投资,致使梁某损失138万余元。
回忆起这个案件,古晓平说道:“在持续推进该案中,我们经侦部门派出民警辗转河南、福建、广东三地调查取证,共走访了20多家企业公司,询问相关当事人并调取充足的书证,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违法事实。”
营商环境好不好,需要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今年以来,梅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坚持“号”准“脉”,开“良方”,积极联合市检察机关共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10宗,在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民营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
强服务 校准“护航尺”
如何有效应对、精准打击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遏制安全风险向其他领域传导?
梅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立经济预警工作机制,构建实时预警的“经侦大脑”,成为经济运行监测的“晴雨表”。
“我们通过加强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为全方位打防经济犯罪、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大数据支撑。”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张新权说道。“一直以来,我们都把护航金融发展和精准打击犯罪作为重要课题研究,通过采集数据、分析研判,形成经济犯罪形势分析、行业风险评估报告,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参考,实现对经济、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据悉,梅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通过采集数据和专线对接的形式,针对不同部门采用不同方式分析企业金融领域的发展情况。今年以来,经侦部门共采集各领域行业鲜活信息和数据30万余条,该数据“大脑”的构建,有力地推动企业警情规模汇聚,实现监测预警先行,打防措施并举,助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此外,经侦部门还在经济、金融风险较大企业设立“警企联络员”,通过发送风险告知书、联系企业联络人等形式,促使存在风险企业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经侦部门设立联络企业80余家,重点联络企业4家。
谋长效 架起“警民桥”
“大家下午好,今天为大家解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证券领域犯罪的法律条文……”4月14日,经侦部门联合市检察院相关部室和证券公司代表,深入广东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企业办实事”系列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梅州市公安经侦支队民警叶秀峰以“刑法修正案(十一)证券类犯罪解读”为题,深入浅出地解读了证券类犯罪专业法律知识、案例解剖和如何预防证券类犯罪,助力提升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预防犯罪的警觉性。
“进企业宣讲只是我们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系列主题活动之一,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感,推动企业良性健康发展。”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综合指导大队的徐子凡介绍:“一直以来,为更好地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们不断创新驱动,通过推送授课培训、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提高企业高管守法经营意识,护航企业健全内部防范制度,提升企业预防犯罪能力。”
政法队伍走进企业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叶秀峰 摄)
据了解,3月以来,经侦部门已先后6次到我市企业、证券公司等联络交流,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等问题共4宗,提供法律指引或援助共12次。同时,利用宣传阵地的辐射传导和精准投放,向相关重点联系企业推送涉企风险防范信息6条次,发放企业内部防范制度建设指引和防范手册50余份。
(冯盈 凌如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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