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熟”未了“杀富”又来,大数据被谁滥用了
■ 苑广阔
近年来我们经常听说打车被“杀熟”,订酒店、外卖也被“杀熟”,具体来说,同一时间下单同样一款产品,不同用户获得的价格信息大相径庭,“熟客”的价格偏高。有媒体报道称,在深圳不同地方线上点单山姆会员商店的同款商品,竟然存在近40元的差价,定位在豪宅区的价格要高出近30%。
面对这样的现象,很多网友不禁感叹:“杀熟”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竟然又来了“杀富”,一些商家,真是越来越没有底线了。也有网友自嘲,反正自己不在“富人区”,商家想“杀富”也“杀”不到自己的头上。问题是,穷和富本来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一些商家通过“杀富”尝到了甜头,很难说不会把“杀富”的范围扩大,从一些别墅区、豪宅区蔓延到普通居民区。何况富人有钱也是他们的劳动所得,显然不该成为商家“杀富”的理由。
近年来,一些电商平台会不同程度获取消费者每次使用手机的详细数据,包括习惯、地址、价位选择、手机型号,然后用算法筛选出其中“有用”的数据,对用户进行精准画像,最终差别化地推送产品和价格,这就是备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不管是“杀熟”还是“杀富”,两者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用户的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然后“看人下菜单”。
商家的这种行为,往轻了说是一种不厚道,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市场原则;往重了说,则已经是涉嫌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都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而大数据杀熟违反的就是诚实信用原则。按相关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见,商家利用大数据对熟客的这种所谓的“调整价格”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价格欺诈。对此,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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