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任务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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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调整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任务的报告》并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将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任务内容调整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增100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 罗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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