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两企业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今年3月,我市新增2家企业获批使用新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分别为广东长乐烧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乐烧酒和蕉岭县星森茶厂生产的蕉岭绿茶。至此,全市共有32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新版专用标志。
据了解,2019年2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建成立,标志着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20年4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我市列为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10个试点市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市的契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并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
去年来,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同时走访企业实地宣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作用,使更多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该局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企业的相关工作,积极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沟通,使2家企业的申请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审查和专家评审后进行公告,及时获得使用批准,解决了企业的实际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梅州金柚、西岩乌龙茶、大埔青花瓷、八乡山番薯、马图绿茶、蕉岭绿茶、桂岭蜂蜜、蕉岭冬笋、三圳淮山、大田柿花、七畲径茶、长乐烧酒、平远脐橙等1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我省10个“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梅州金柚”和“大埔蜜柚”(农产品地理标志)榜上有名。我市的“桂岭蜂蜜”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助力乡村振兴的全省三个典型案例之一。
(严海苑 梅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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