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废”为“宝”打造文明新风
■ 杨丽君
从2019年开始,大埔县大东镇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开设垃圾兑换超市、建设垃圾无害化减量中心,全力推进“垃圾改革”,营造优美乡村环境。(见《梅州日报》3月16日4版)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大东镇进滩村这个昔日“脏乱差”的村子,得益于该镇的“垃圾改革”,变成了“绿净美”的美丽农村,并入选了梅州市“美丽家园”示范村。这场垃圾革命之所以能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取得良好成效,其中“开设垃圾兑换超市”的举措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设置垃圾兑换超市,让垃圾变“废”为“宝”,改变了村民乱丢垃圾的习惯,形成了良好的文明新风。由此可见,这种垃圾“兑换”的文明激励模式值得推广。
美丽乡村建设,美化净化人居环境是首要。推进垃圾分类落地落实能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但是,要改变村民长期形成的乱丢垃圾的坏习惯并非易事,要让村民养成坚持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更是不容易。尽管近年来,我市进行了持续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城乡居民们对此项工作了解并接受,但是一些居民仍存在“高意愿、低行动”的情况,导致乱丢、混丢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
破解垃圾处理难题,需主观因素、客观条件和刺激性措施三者相辅相成。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垃圾分类的制度,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和转运站、收集点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入户宣传、巡查监督等,通过这些主客观条件来推动此项工作顺利深入开展。除此之外,刺激性措施也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比如“垃圾兑换奖励”的有益尝试,就是让垃圾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力举措。
美丽乡村,人人共享。有奖有偿的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但是,要促进垃圾分类见长效、见真效,还需村民提高自治善治能力和文明素质,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做到即使无奖无偿,也一样能自觉维护环境干净整洁,也一样能自愿进行垃圾分类,真正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自然转变,实现从受益者向建设者的自我超越,共同打造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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