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维权渠道!平远2020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4件办结率100%
3月15日上午,平远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官田广场举行,县消费者委员会等22个单位、企业在现场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平远县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朱维佳 摄)
加强宣传引导是平远县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之一。近年来,平远县通过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纠纷管理服务效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老百姓消费信心。
创示范、强监管
消费环境更放心
“我们公司共26家门店,目前已有16家创建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广东保灵医药有限公司是平远本土的医药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姚圣梅在采访中表示,公司如今实行放心消费承诺制度,为顾客免费提供过期药品回收兑换、送货上门、专营店24小时不打烊等各项服务,为消费者带去优质消费体验。
在餐饮、药店、零售等关注度高的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通过发挥示范引导和带头作用,加强经营主体责任是促进消费环境提档升级的重要手段。据了解,目前平远县共打造消费示范街1条,放心消费单位60余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7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全面推行商品溯源,严格落实经营者首问、问题商品退换货制度,提高与消费者的自行和解率。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还须把牢消费安全底线。“2020年至今,共查办各类消费侵权、经营违规案件101宗。” 平远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华介绍,该县对各类市场主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守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五个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去年以来,全县累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5900家次,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1021份;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质量安全抽检196批次,合格率96.9%;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076批次,合格率96.7%;对全县11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快速检测10843批次,合格率98.7%,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率均为100%。
抓调解、优服务
维权渠道更畅通
去年12月,刘女士在县城某酒店预订了婚宴并交付了3000元定金,因受疫情的影响,不能如期举办婚礼,她便与酒店协商取消婚宴并退回定金,但遭到酒店工作人员的拒绝,表示只能延办婚宴,不能退回定金。为此,刘女士拨通了市政府服务热线反映该问题。而后,平远县消费者委员会及时介入,经过调解,最终酒店向刘女士退还了3000元定金。
近年来消费者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打通消费维权渠道,平远加快推进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将12315消费维权触角延伸到城乡基层,并巩固 “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 12315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完善维权网络体系。目前,全县以7个“一会两站”和20个“五进”站点为支点,构建起县级、基层维权工作站消费维权网络,就地就近化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维权服务。
“我们坚持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并对投诉举报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做到民有所诉,我有所应,接诉即办,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杨建华说。
据悉,2020年以来平远共受理消费者线上线下投诉举报234件,上门、电话等咨询42件,按时初查率、核查率、办结率皆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万元。
(维佳 双玲 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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