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梅指数”
本报讯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梅指数”各县(市、区)排名,蕉岭县国考省考(“水十条”)断面城市水质指数排名第一。
据悉,1月份,我市纳入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的10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0%。城市水质指数排名:第一名蕉岭县、第二名五华县、第三名梅江区、第四名大埔县、第五名平远县、第六名梅县区、第七名兴宁市、第八名丰顺县。
此外,1月份,市对县(市、区)考核的26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8.5%。城市水质指数排名:第一名大埔县、第二名五华县、第三名梅县区、第四名梅江区、第五名蕉岭县、第六名兴宁市、第七名平远县、第八名丰顺县。
“梅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定期于每月10日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梅指数”,每月20日发布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梅指数”,引导、指导各县(市、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攻坚战。
(林丽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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