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居民收入先降后升逐季回暖
本报讯 (记者张怡 通讯员黄文媛 实习生刘玥)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了解到,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始终抓好疫情防控,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居民收入先降后升,逐季提速,梅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873元,同比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超过GDP增速0.6个百分点。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942元,同比增长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30元,同比增长6.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从分季度情况看,2020年一季度,梅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59元,同比下降1.1%;上半年梅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16元,同比增长0.6%,增速实现由负转正;三、四季度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经测算,2020年梅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历年价格因素后,实际收入水平为18975元,比2010年增长1.1倍。
2020年,梅州地区生产总值1208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前三季度回升1.2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逆势上扬,整体经济环境逐步稳定,为居民收入的回暖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为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利环境。去年,我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面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据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9亿元,同比增长1.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7亿元,同比增长2.2%。
精准扶贫效果显著也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打下了基础。2020年,我市全力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全市53180户共计145032名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100%达到脱贫退出标准,349个省定贫困村100%达到退出标准。
此外,援企稳岗政策提供就业保障,重点民生持续改善也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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