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责任清单贵在落实
■ 徐剑锋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设生态发展区先行示范市,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见《梅州日报》1月19日1版)
我市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体现的是维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更是抓住了治理生态环境的“牛鼻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责任清单》的出台,就是要倒逼各级干部在生态建设上守土有责、在环境治理上守岗有为,走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形成明确的施政方向。
让《责任清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关键在于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生态环境是生存之本、发展之源,绝不可单纯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拉动经济,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以《责任清单》为导向,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干部考评体系中,就能促动干部群众更自觉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更有力地保护生态、保护环境,从而做出更多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安排。
“亮剑追责”才能扎紧制度的“笼子”,保障发展“可持续”。细读《责任清单》,规定不可谓不细,追责不可谓不严,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传递出治理环境动真碰硬的决心,也有利于形成赏罚分明、奖惩有别的工作导向。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就是要将每个干部的应尽之责落实到每一个“网格”中,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到位不缺位、有为不乱为。一方面要当好绿色发展“守门员”,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善于借力,善用巧力;另一方面要当好保障权益“警卫员”,全面、系统、深入、准确梳理和掌握各类环境问题,多力共施,多元共治,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梅州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和生态文明建设提质期。全市上下只有让《责任清单》掷地有声、执行有力,才能保证环保职责从严履行到位,共同筑起生态环保防线。
>> 精彩图文
梅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梅州网(包括梅州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稿件,版权均属梅州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15天内来电或者联系mzrbw@meizhou.cn。
网友评论
用户登录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