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2月1日召开
本报讯 (记者林德培)昨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远青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张映平、蓝伟东、伍德凤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硕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还审议了《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梅州城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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