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老区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表彰会召开 梅州3单位7人获评先进
本报讯 (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朱广华)全省老区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表彰会近日在韶关南雄召开,对29个先进集体、75名先进个人和8个爱心企业、19名爱心人士进行了表彰。其中,我市3个单位、7名个人获评先进。
会上,梅州市老促会、梅县区老促会、兴宁市老促会获评“全省老区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先进集体”,侯立昌、黄声洪、马志康、徐和达、连国良、廖金发、钟赐传获评“全省老区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先进个人”,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春梅分别获评全省老区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据了解,省老促会系统自1995年起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25年来,全省共资助烈士后裔42283人次。梅州市老促会自1992年创会就成立了“烈士后裔助学金”,启动了我市“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比省老促会系统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早开展3年。据统计,1992年至1995年,全市每年资助烈士后裔约2000人,资助对象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学生,资助标准为大专以上每人300元,中专高中以下人均200元。1996年,大学生受助标准提高至人均1000元到2000元,中专(高中)生人均500元到700元。从2014年到2020年,除了省老区建设基金会每年拨给我市的10多万元,市老促会还筹集到我市市级支配的“烈士后裔助学金”共530多万元。
>> 精彩图文
梅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梅州网(包括梅州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稿件,版权均属梅州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15天内来电或者联系mzrbw@meizhou.cn。
网友评论
用户登录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