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明来梅调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本报讯 (记者丘佳溢)16日至17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来梅调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短板,确保梅州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俊钦陪同调研。
在梅期间,林楚明前往大埔县张云栽实验小学和百侯镇等地调研,与当地干部群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当地平安校园建设、政法部门“一站式”服务基地、弘扬传统文化实施德治和村民自治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陈俊钦就梅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据了解,梅州突出高位推动、项目引领、地域特点和法治保障,努力构建具有梅州特色、苏区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模式。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连续18年位居全省前列,获评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称号,多个典型经验在《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推广。
林楚明对梅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梅州开展此项工作站位高、部署实、亮点多、成效显。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把握市域特点,发挥政治引领、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先导、智治支撑等作用,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联动配合,严格考核奖惩,营造浓厚氛围,按时保质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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