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梅州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本报讯 (记者丘佳溢)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昨日,由市普法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法学会主办,市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梅城剑英体育馆广场举行。
活动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近50家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了国家宪法的宣传,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现场搭建咨询平台、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大力宣传各部门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这次活动很好,现场有各种法律宣传册,也有专业人士答疑解惑,帮助我们增长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非常便民。”市民王锡河说。
此次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据了解,为做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工作,全市各县(市、区)普法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开展了线下法律咨询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此外,各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发挥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执法公开栏、办事窗口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国家宪法日知晓率。“接下来,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熊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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