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水学堂丨以正确态度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
幼儿“告状”行为往往反映了他们的心理动向,教师作为幼儿教育的启蒙者与引领者,必然要关注并重视孩子的“告状”现象,结合幼儿的年龄特征与心理需求予以正确指导。
幼儿每一次“告状”的原因不同,动机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幼师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幼儿在游戏或者户外活动中经常出现恃强凌弱、争抢玩具或者意见不合而争吵的现象,由于幼儿独立解决问题的意识薄弱,他们就会第一时间想到“告状”,向老师寻求帮助。其次,幼儿为了获得老师对自己的认可与关注,或者出于维护规则、打抱不平等心理,面对其他同伴的错误行为,就想到“告状”揭发;还有个别幼儿出于打击报复或者嫉妒心理,通过“告状”来破坏同伴在老师心目中的地位。
有些告状行为是积极的、正面的,幼师要及时处理并表扬幼儿;但是有些告状行为是消极的、负面的,则需要幼师的正确引导,转变他们的错误思想。
对于幼儿所处不同的年龄段以及发生不同的告状行为,幼师要认真分析告状原因并对症下药,真正帮助幼儿解决问题,并借助“告状”的机会进行针对性的教育,让幼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规则意识,既要懂得他律,更要学会自律,同时锻炼独立解决问题能力。
幼儿在游戏、学习或者用餐、等待等不同环境中极易产生冲突,如果幼师注意创设同伴和谐共处的环境,实际上也能很好地避免“告状”行为,要指导幼儿之间学会沟通、学会协调,彼此懂得和谐相处,这样就能减少矛盾纠纷或负面情绪,很多“告状”现象也不会发生。
总之,面对幼儿园一个个的“告状精”,幼师要以尊重、理解的态度面对他们,结合不同的告状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切忌简单粗暴,既要重视“告状”行为,也要有的放矢锻炼幼儿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性格品质与道德素养。
(梅江区艾乐幼儿园 蓝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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