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优化社工人才发展环境
■ 林德培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10日,市人大督办组对市人大代表曾立丹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工培养力度的建议》进行督办。(见《梅州日报》10月11日3版)
社会工作是一个新兴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市各地积极推进社工工作,不少乡镇、街道已建立了社工服务站,社工们在社会救助、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领域发挥着显著作用。
笔者了解到,从事社工工作的群体以大学毕业生为主,他们有着“扎根社区、服务社会”的情怀,但从社工的薪酬制度和晋升机制而言,社工发展空间有限,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人员流失的状况,影响了社工服务质量,不利于社工行业的发展。
社工是政府社会服务力量的重要补充。社工不同于志愿者、义工,专业要求很高,因为他们有明确服务的特殊群体,需要拥有社会服务专业水平;他们的工作相对固定持续,不同于短暂的志愿服务活动;他们扎根基层,是政府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当前,我市的社工需求量依然很大,不断优化社会工作行业和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功在当时,利在长远。
抓好社工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整合资源,梳理痛点、难点。要因地制宜建立一套包括社工资格认证、注册管理、从业规范、薪酬标准、教育培训、职务晋升等在内的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与就业服务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疏通社工职业路径。要坚持思想先行的理念,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落实惠民政策等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优秀社工站的工作经验,推动社工机构服务朝精细化和专项化方向发展,推动更多社工下沉基层社区,做留守儿童、贫困妇女、五保户、残疾人等需要帮助群体身边的“暖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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