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摸清占用耕地建房底数 重点整治强占多占等行为
南方网讯 9月14日,笔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省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提出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广东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底数,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并将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省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也要一并摸排。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
《方案》明确,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方案》中列出了几种常见情形,比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均属于乱占耕地建房。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则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按照用途,此次摸排的房屋共分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产业三类,最终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分类台账。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将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类以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则以项目为单元,要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开展摸排是为了下一步研究制定合理稳妥的分类处置政策打好基础。这是为了遏制非法侵占农村土地势头的蔓延,也是为了保护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存量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处置已明确不搞“一刀切”,要在深入摸查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分步分类进行处置。
南方日报记者 黄叙浩 通讯员 冯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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