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议事厅丨民生工程就一定要村民无条件支持?
【话题讨论】阿明在老家有一块菜地,由于全家搬到城区居住,菜地变成了荒地。他种上了一些香蕉,越长越多便成了香蕉林。村民们觉得香蕉林对村道的交通视线影响很大。阿明二话不说,主动砍掉了大部分香蕉。最近村里为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需要铺自来水管道,没有跟阿明商量,便在他的菜地里埋下了管道。阿明愤愤不平,觉得自己本来很支持公益,但你们不仅不懂得尊重,而且强行占用业主的自留地。村委会则认为这是民生工程,你无论如何都要支持!他们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张晟)
谢翅飞:从阿明对香蕉林的处理来看,他确实是支持公益事业、通情达理的人。这么好商量的人,铺自来水管道要动用他的菜地,村委会为何不事前跟他“吱”一声?是不是阿明长时间不在村里被忽略了?建议村委会应主动向阿明赔礼道歉,或许能得到阿明的谅解。
徐水宏:阿明完全可以告村委会,并要求把水管移开。因为村委会不经允许无权在阿明的自留地上铺设任何设施。但现在既然埋好了,反正在地下没什么影响,阿明如不想走法律途径,可与村委会订好合约,约定如以后自己要用,村委应无条件将水管移开。
刘炳发:村委会借民生工程之名,釆取强买强卖的霸王手段强行占用私人自留地铺设水管,严重损害了私人的正当权益。村干部这种工作作风,有损公平,实为不妥。我认为,虽已成事实,但事后村干部一定要组织人员上门致歉、妥善协商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为宜。
郭郭:如果大家都主张“我的地盘我做主”,那么公益事业就很难推进。不过村委会“先斩后奏”的工作方法也不妥当,至少要先征求意见。
卢腾辉:村委会不能眼里只有民生工程,而看不到个人利益;更不能一味强调“你无论如何都要支持”,而忽略个人权益,这样既于法不容,也是观念的落伍。
王剑:村委会借民生工程的名义,侵犯村民的合法正当权益,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这种作风很容易导致党和国家的很多惠民利民政策举措在落实中变形走样。阿明这次之所以“愤愤不平”,背后反映的是村民要求村干部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公道处事的诉求和心声。(何碧帆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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