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整治高速公路“不高速”
据新华社济南8月28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对山东高速存在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整治时间自9月1日持续到11月底。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成河说,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山东部署省委办公厅牵头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山东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组成6个督导组对涉及山东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的有关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
据了解,山东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今后将全面推行区间测速。“山东省将在同一区间两端均设置监控点,计算驾驶车辆的平均速度,并根据限速标准来判断是否超速。”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修春清说,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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