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吹响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集结号
本报讯 (记者林丽妙 通讯员林国威)日前,我市印发《关于组织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的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市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到社区报到,常态化服务城乡基层治理、服务居民群众,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方案》明确,单位党组织到挂点的社区进行报到,围绕党建共建、党建联席会议、“创文”等重点工作开展组团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一般在工作日进行。在职党员可在居住地社区、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中任选一个报到,在8月14日前完成首次报到。党员根据“社区吹哨”,开展“领单”服务,参与党建指导、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社区治理、志愿服务、扶贫济困等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在“八小时外”进行。
《方案》要求,社区党组织要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纳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内容,组建由报到党员、社区党员等组成的党员先锋队,开展组团式服务,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能力。各单位党组织要在资金、资源等方面大力支持“双报到”工作,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相关部门要定期跟踪“双报到”开展服务情况,适当“晒账单”,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市直各单位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培养考察预备党员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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