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后逃匿!梅城一包工头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本报讯 (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陈琳)一名包工头雇佣多名工人完成工程后,一直拖欠工人工资,在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后,居然失联逃到外地,但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8年初,刘某标从他人手里承包了梅江区一小区项目的部分木工工程。从2018年9月开始,刘某标雇请孙某海、刘某灵等18名工人做该项工程。2019年1月,该工程全部完工,刘某标结收了所有承包的工程款。按约定,刘某标应该把全部工资支付给工人,但刘某标只付了部分工资后,一直拖欠超过3个月的工人工资共计13万余元。孙某海等工人多次催要无果,到梅州市人社局报案。刘某标采取更换手机号码、躲避到惠州市惠东县务工等方式进行逃匿。
梅州市人社局多次通过网上公示、邮寄信函等方式责令刘某标支付工人工资,但刘某标一直置若罔闻、拒不支付,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近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对包工头刘某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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