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入选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
本报讯 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日,中央政法委向广东通报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名单,梅州成为第一期试点城市。
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在2019年就提出“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的工作目标,并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了32个实践创新项目,实行项目化推进、目标化管理、责任化考核,扎实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今年初,中共梅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把社会治理内容写入报告,作为全市今年八大主要工作之一。今年的梅州“两会”也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群众安全感连续18年位居广东省前列,多次荣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和“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这些成绩为梅州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打下了扎实基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梅州市委政法委牵头制订《梅州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涵盖了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手段、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以及组织保障等内容,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接下来,梅州将以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为统揽,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打造苏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样板城市,努力把梅州建设成为全国、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记者李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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