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推进信访工作落地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10日上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9年以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据介绍,2019年至2020年5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信访471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其中依法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等案件36件,均做到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我们坚持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院‘一盘棋’的信访工作格局。”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坚持实行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推动群众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工作中,该院压实首办责任,坚持按照“谁审查、谁办案、谁答复”的原则,将信访案件落实到承办人,要求每名检察官都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答复群众工作当作“自己的事”,有效解决“做息诉工作的不了解案情、了解案情的不参与息诉工作”的问题。据统计, 2019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34件42人次,带案下访6件次,派驻检察室接受信访67人次,95%以上的信访案件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化解。
切实提高信访工作实效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抓手,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老百姓少跑腿、易办事、方便表达诉求。
“我们通过制定《12309来访人员须知文明接待公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该院负责人表示,凡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工作人员需明确告知已转相关部门审查办理。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则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引导来访群众到有关单位按照法律程序等渠道解决问题,并尽力为其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努力实现定纷止争。而上级交办转办信件,不仅要及时办理答复,同步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情况,还需实行流程化监控,对群众来信坚持“当日信当日拆,当日登记当日处理”的原则,且一律录入网上信访系统,保证每一件信访的受理和办理情况全程留痕,从源头上杜绝丢信、漏信。
2019年以来,该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计接待群众信访404件次,其中当场答复191件,通过电话答复128件,书面答复83件,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推进息诉罢访的“多元共治”
近年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内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的理念。坚持群众信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分流转办,并要求业务部门在接到移送案件的7日内进行二次性程序回复,三个月内进行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同时,督促提醒承办人按期办结,并做好答复信访人工作,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该院对外则加强检律合作,主动引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办理。与兴宁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由检察院与司法局会商选派律师,为涉法涉诉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案件代理等法律援助,努力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合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本报记者 陈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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