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房屋扩建至乡道上?拆!
4月7日,兴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叶塘镇、自然资源局、公路事务中心等部门对位于叶塘镇189乡道侵占路产路权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为落实梅州市迎接“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会议精神和做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拉开了序幕。
近期,兴宁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十三五”迎国评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排查工作,路政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户违建村民因一己私利,将自家所建房屋扩建至乡道,严重侵占了路产路权,对过往行人行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路政人员告知该户主其违建后果,对其进行了教育劝导,要求立即停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次日,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对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户主限期整改复原。因整改时限到期该户主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叶塘镇、市自然资源局、市公路事务中心等部门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下来,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进行整治,保持对侵占路产路权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对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在此,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广大市民,对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爱路护路,确保违建物“零增长”,共同打造“畅、安、舒、美”公路路域环境,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杨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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