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订器官捐献协议具有引领意义
■ 刘天放
“年纪轻轻,就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真的让人佩服。”连日来,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毛可翔送给自己一份特殊的20岁“生日礼物”的消息,温暖了冬日的校园。
毛可翔同学的决定并非心血来潮,而是深思熟虑。从新生儿不幸夭折后父母忍痛捐献其器官,到老教授逝世前告知后人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学校用于学术研究,这些新闻都令毛可翔震撼,他最终决定在20岁生日当天,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1.8万余例,捐献大器官突破5.2万个,其中2018年共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6302例,捐献和移植数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位。当然,这个“第一位”源于我国人口基数大。
实际上,我国每年需器官移植手术有1到2万例左右,但现阶段的器官供需比仅为1∶30左右。目前,我国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仅135万多人,尽管近年来每年的器官捐献量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但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和需求相比,无论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数量,还是生前志愿签订器官捐献协议的人数,都不尽如人意。
捐献人体器官能让他人的生命得以延续。但目前而言,器官捐献仍受制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传统观念,志愿捐献者偏少。
毛可翔作为大学生,能对人生有更深的认识和思考,他签订器官捐献协议,无疑具有引领意义。如果“天之骄子”能成为生前就签订器官捐献的志愿者,那么,这种观念力量带来的引领作用,肯定具有更大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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