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台胞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政策将进一步推广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5日应询指出,台湾同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享受同等待遇,在大陆获得更好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
在当日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26条措施”第15条提出,台湾同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项目。请具体说明相关情况。
朱凤莲表示,农民问题是我们特别关注的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过多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类型日趋多样,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在引领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凤莲举例说,这方面福建省先行一步,2014年把台湾农民创立的漳平永福闽台缘高山茶产销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大陆首家以台湾农民为主体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今年给予3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
她介绍,在福建等地先行先试基础上,此次将台湾同胞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政策措施向大陆各地进一步推广。台湾同胞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后,在出资方式、经营业务、经验分享等方面都将有更多选择和便利。两岸农民组织在管理经验借鉴和资源共享方面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新华社记者:于嘉 陈舒 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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