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危房需要维修加固须到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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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陈先生:我们的房屋使用数十年了,已经破烂不堪,不能满足现有居住要求,想重修,要如何进行有关手续?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的,中心城区内的必须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中心城区外的必须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责任编辑: 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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