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有11人被检方批捕
[报料热线] 2301111 13411225588 [报错有奖] 2278888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18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1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3日8时20分左右,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运送工人,车辆失控,撞上辅助斜坡巷道,造成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导致22人死亡、28人受伤。
责任编辑: 张开帆
>> 精彩图文
梅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梅州网(包括梅州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稿件,版权均属梅州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③如您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15天内来电或者联系mzrbw@meizhou.cn。

网站活动

梅州楼市

网友评论
用户登录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