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偷车,我买车!五华男子伙同俩人盗车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杨君俞 刘燕花)因贪图便宜,五华县男子钟某和两名同伙预谋,由同伙盗得摩托车后再低价转卖给他。钟某没有偷盗摩托就没事了吗?不是,他仍需受到法律处罚。近日,钟某被五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1月17日,钟某与叶某、李某(均另案处理)3人事先商量分工,由叶某和李某两人着手去偷窃摩托车得手后转卖给钟某。在第二天的晚上23时许,叶某和李某来到五华县华城镇维新村一个巷子处,趁着夜深人静把邓某的2辆五羊本田牌摩托车盗走。钟某则按照事前3人谈好的卖价,花了2800元从同伙手中收购了其中一辆摩托车。经鉴定,钟某收购的摩托车实际价值为5390元。案发后,惴惴不安的钟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被盗的摩托车返还给被害人邓某。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事先与盗窃车辆的犯罪分子通谋,收购赃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共犯论处,遂以盗窃罪判处钟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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