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发文: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实现有效衔接
4月9日上午,笔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司法厅共同举行的线上新闻发布会获悉,双方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其中明确,双方将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
《意见》全文共15条,主要内容有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机制和建立日常协作机制等4部分。
《意见》的出台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有机贯通和有效提升了监督时效性。行政检察主要依托行政诉讼监督发现行政违法线索,通过调查核实,发检察建议、移送违法线索等方式提出纠正意见。机制建立后,可以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一些有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司法行政机关依托内部监督机制予以纠正。
南方日报记者 关喜如意 尚黎阳 通讯员 粤司宣 万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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