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平远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月11日至13日召开
2019年12月31日下午,平远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平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凌志达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平远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0年2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平远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平远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平远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平远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平远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
会议补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吴晓晖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决定任命陈琼宏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接受了凌小宏等19位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副县长李远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在全县11个镇23个选区补选23名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上,凌志达还为陈琼宏等颁发任命书,随后,举行了新任命同志的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赖家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生、朱天英、廖文香、陈永和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远航,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鹏飞,县监委副主任冯浪列席会议。
(莉琴 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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